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交安委办明电〔2017〕11号和 陕安委办明电〔2017〕13号文件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7053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39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转发交安委办明电〔2017〕11号和 陕安委办明电〔2017〕13号文件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冬季、春运、春节及明年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明电〔2017〕11号)和陕西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明电〔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岁末年初,极端恶劣天气多发,交通运输繁忙,元旦、春节临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省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做好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17〕1291号),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夯实责任,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二、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路段、重点车(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力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强化应急值守,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维护保养,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高效处置。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1日